国家奖学金、校级专项奖学金、部分院级奖学金申报:
一、评定条件:
1、申报国家奖学金,应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应符合《浙江大学控制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且在开学初面向新生完成学术报告交流(可参考该链接要求:关于我院启动第四届学术交流报告周暨班级风采大赛之学术交流篇的通知),须从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国家奖学金落选不影响校级专项奖学金申报。
2、申报校级专项奖学金,应符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应符合《浙江大学控制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且须从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校级专项奖学金落选不影响院级奖学金申报。
3、根据学院奖学金评定实际情况,参考往年评审方法。部分院级奖学金将作为校级奖学金的补充,直接划分到各研究所进行评定,且须从获得2016-2017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因此在各位同学填写校级奖学金参评志愿时,务必认真综合考虑院级奖学金(部分院级奖学金额度高于校级奖学金)的选项。还有部分其他院级奖学金,因要考虑前面获奖结果情况,且业绩量化比例不同,将在此轮评定后另行安排申报和答辩,请相互提醒。
二、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网上在线登记申报在10月16日上午10点前完成:https://jinshuju.net/f/GR9P0y,尤其是计划参评国奖同学请注意其中一些栏目中应标注读书报告相关情况。
3、电子版申报材料压缩包(纸质申请表与辅助材料扫描件一并装订)请在10月16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标题示例:
工控所+硕+张明+非毕业班+21332584+评奖申请(国奖)
智控所+博+王明+毕业班+11332584+评奖申请(非国奖)
4、纸质版材料在10月16日上午10点前装订好并递交到工控所老楼207杨老师办公室。
三、参评流程:
各研究所根据划拨名额安排评审事宜。为鼓励更多研究生参评,扩大评奖面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已确获国家奖学金及大额(3000元及以上)校设奖学金同学的不再获院设奖学金。
四、获评后的工作:
1、最终各获奖同学,应在获奖公告后(公示期内)立即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申请前请校核姓名拼音)。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学校将据此印制证书,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预计应在10月20日前完成。包括研究生各项荣誉称号及单项奖。如逾期未进行网上申请,根据学校要求将取消获评资格。
2、10月23日上午应递交的各项正式材料:
获评国家奖学金人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评奖评优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导出前应填写登记好所有本人校获奖及各类荣誉称号)
获评校级专项奖学金人员: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7,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评奖评优登记表(系统导出,一式一份,导出前应填写登记好所有本人校获奖及各类荣誉称号)
特殊品种校级专项奖学金人员需要额外填写附加表格:
博世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
三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
CASC奖学金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10)
大北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另需附:(1)成绩单(注:加盖院系成绩管理部门公章);(2)学生证复印件(注: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院级奖学金(与校级同批次部分)表格:
浙江大学控制学院菲尼克斯/四方股份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2、附件13)
附件1:2016-2017学年全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含部分控制学院)
附件2:2016-2017学年全校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含部分控制学院)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评奖评优登记表(系统导出)
附件12: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四方股份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附件13:浙江大学控制学院菲尼克斯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科
2017.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