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暑期短学期实践教学环节预安排如下,具体时间根据校历另行通知。各年级培养方案上要求的实践环节都必须先完成选课,然后通过参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组织的实践环节或以学分申请的方式获得成绩。
课程名称 | 课程号 | 学分 | 课程类型 | 面向对象 | 指导教师 | 时间安排 | 地点 |
测控系统综合实践 | 86188020 | 1.5 | 选修 | 2018级自动化(控制) | 冯毅萍/曹峥/赵久强 | 秋学期开学前3周(说明1) | 玉泉校区控制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
嵌入式系统高级实验 | 86188030 | 1.5 | 选修 | 2018、2019级自动化 | 王酉/杨江 | 见附件说明文件 | |
必修 | 2018级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交叉创新平台)、2019级机器人工程 | ||||||
企业认知实习 | 86188050 | 0.5 | 必修 | 2019级自动化 | 杨秦敏 | 7.9、7.12-7.16 | 后续通知 |
实验技能训练 | 11188240 | 1.5 | “电子工程训练“二选一 | 2019级自动化 | 仲玉芳/曹峥 | 企业认知实习后2周 | 紫金港月牙楼控制学院实验中心 |
专业认知 | 86188010 | 0.5 | 必修 | 2020级自动化 | 杨秦敏 | 开学前一周 | 后续通知 |
说明:
1:测控系统综合实践除参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统一安排的实践环节外,还可以通过经学院评审同意的在企业进行连续3周以上的长时间项目实习申请学分。个人申请可在6月18日前提交申请(yhzhao@zju.edu.cn),申请文件包括:
(1) 控制学院本科生暑期外出实习申请表(申请表和安全协议书纸质版,签字);
(2) 实习单位给予的“暑期实习生”的正式接收函(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
(3) 疫情期间学生自主实习家长同意书(签字);
(4) 汇总表(电子版)。
特别提醒:
申请表中实习内容和计划须具体详细,审批通过后,实习期间要求每天记录当天实习工作情况,实习结束后提交,同时提交“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实习周记”(负责岗位负责人签名)、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含签名盖章,附件样式供参考),参加课程组组织的统一答辩评定成绩。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