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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本科生院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时间:2020-10-28 来源:本科生教学办 编辑:bksjycse 访问次数:1592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拍摄的通知

各学院(系)、2021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21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20年10月23日开始(各校区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必须核对修改准确。这个关联到是否能按时毕业;学信网、教育部毕业生信息库的信息是否准确。 核对更改准确后打印核对表,以小班为单位,请班长负责收齐,11月4日前交学院本科教学办(老楼205)谢颖峰老师。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QQ号”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交各院系本科生科。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建议姓全部大写,名首字母大写,或与本人护照一致。姓名拼音有误请在网上直接修改。

2.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须提前半年提供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公章),交学籍中心尤老师,联系电话:88206236。

3.“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填写。

4.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提供护照复印件,交国际教育学院张老师,联系电话:88206532。

二、毕业照拍摄

1.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学生拍照时请携带身份证!

2.拍摄要求(北京新华社今年标准提高)—— 请务必仔细阅读并记住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眼镜不能有反光。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

    衣着:穿衬衫(最好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要穿蓝色、紫色、黄色、绿色、粉色的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请通知学生尽量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

3.院系应根据具体的拍摄时间安排老师组织学生有序拍照。拍摄顺序严格按各校区毕业生图像信采集拍摄计划表(控制学院的拍摄时间在12月30日或31日,具体时间等学校通知中)进行,过时不予拍摄。拍摄过程中,院系工作人员应组织学生按序逐个刷卡。为确保拍摄顺序准确,现场会发放拍摄序号,学生签一个名字领一张序号,对照序号进行拍摄。

4.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校生必须参加学校的统一图像拍摄,留学生等不能返校的,后期再另行通知图像拍摄方式。

5.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新华社要求收取,每人18.5元,提供2寸照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等。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由各小班班长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本科生院学籍中心工作人员,统一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附:

图像拍摄的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