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经费引导性基本原则:
一, 坚持树立德树人、以人为本;
二, 坚持高质量学科建设为导向。
基于以上两个大的基本原则,形成如下若干条操作细则:
一, 不予以支持的情况:
1. 为了扩大支持覆盖面,同年度已从国重、大平台获得经费支持的老师,学院双一流经费原则上不再支持;
2. 对于同年度一次性提出多项经费申请的教师,原则上至多支持一项;
3. 本年度已从学校或学院获得启动经费的新近入职教师,原则上不支持双一流经费;
二, 予以支持的情况,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
1. 为了进一步扩大学科学术影响力,优先支持学科牵头承办具有全国性以及国际性重要影响力的系列性学术会议;
2. 为了提升立德树人成效,优先支持在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方面收效显著的教师,具体评定办法参考学科评估要求;
3. 为了提高学科成果凝练,积极申报省部级、国家级奖励,优先支持组织报奖的会议活动经费;
4. 为了加快建设学科的高能级人才队伍,优先支持谋划国家级人才类项目的会议活动经费;
5 支持具有较强公用性(如经常性的学院接待参观等)实验室和教学科研场所进行必要性修缮;
6. 支持学科教师出版教材和专著;
7. 鼓励院设研究中心召开年会以及相关学术活动,鼓励教师以科研方向组织有延续性的学术论坛,扩大学术和行业影响力,提高学科内部的凝聚力;
8. 为引导高水平研究生成长为未来学术精英,支持特别优秀的在读研究生依托教师申请开放性研究课题,具体操作办法由导师推荐,按学科方向进行答辩评审。
三, 凡是可以异地办会的,鼓励通过浙江大学湖州研究院积极争取经费,在湖州举办相关学术会议。
控制学院科研办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