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酬金标准(2020年1月1日起)
(1)学校下拨的研究生业务费,除按照规定留给学院5%特支费之外,其他经费全部用于研究生论文评阅、答辩以及相关的研究生工作支出。
(2)2020年起研究生论文评阅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研究生答辩酬金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3)硕士论文的答辩包括主席1人,委员2-4人(学院承担2人酬金),记录员1人。主席酬金:200元/生,委员酬金:每人200元/生。记录员酬金:100元/生。
(4)博士论文的答辩包括主席1人,委员4-6人(学院承担4人酬金),记录员1人。主席酬金:500元/生,委员酬金:每人500元/生,记录员酬金:150元/生。
答辩 | 合计 | 超额部分由导师负责解决 | |||
主席 | 委员 | 秘书 | |||
硕士 | 200 | 200*2 | 100 | 700 | |
博士 | 500 | 500*4 | 150 | 2650 |
(5)如聘请外地专家参加答辩,发生的差旅费或支付高于上述标准的酬金,这些经费由导师负责解决。
本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操作程序:
答辩酬金:通过酬金系统发放。答辩时只需请收款人在酬金表上填写信息并签名。
答辩通过后:请导师在酬金表上签字,联系研究生科授权经费,办理酬金录入和预约报销,打印预约单(经办人:学生本人签字)与酬金表一起到学院院办盖章。
研究生将预约单、酬金表送校计财处办理报销(酬金发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