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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时间:2016-01-07 来源:组织人事办 编辑:zzrs 访问次数:601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提高引进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的结构,经院人力资源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有关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引进程序与相关待遇

    高层次人才是指院士、长江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由控制学院学术(教授)委员会组织,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采用一人一议方式确定。

二、“百人计划”引进的申报条件、程序与相关待遇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为35周岁左右,身体健康,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求实的学风、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和合作精神,能独立发展一个学术方向。

2.基本学术条件:

   (1)在国际高水平大学担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或者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学术成就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中青年学者中名列前茅,有望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2)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及以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国际公认的学术成果,获得国际重要学术奖项;

   (3)学术思想活跃,在国际学术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申报和聘任程序

         1.应聘者应提供详细个人简历、业绩等材料,主要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具备的核心能力、学术贡献及成就,预期研究领域和方向、意向团队等(表格见附件一)。应聘者就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力等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附录三)。

       2.院人事办汇总应聘材料递交“百人计划”专家小组初审。控制学院“百人计划”专家小组由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院长、各研究所所长或常务副所长组成,院学术(教授)委员会主任任组长,院长任副组长。

      3.初审通过后,递交给校外顾问委员会,由委员会对本学科学术条件、应聘者学术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4.“百人计划”专家小组在校外顾问委员会意见基础上,负责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并向院人力资源委员会提出综合考察报告。

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①面向教师的公开学术工作报告(参会教师投票)

   ②与教师代表面谈(教师代表由院里安排,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面谈结束以后由教师代表分项打分)

   ③面向学生的学术报告或教学试讲(45min左右,院里统一组织)

      5.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录用引进。应聘者需现场述职15分钟。会议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不少于参会人数的 3/4方为通过(原则上,除必须之外,委员为应聘者近亲属的应回避;如有利益相关的,评委应按照主动报告的原则说明与应聘者的关系)。

     6. 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主管人事院领导签署意见并报上级人才引进管理部门审批。

(三)相关待遇

        1. 列入“百人计划”的教师聘任为研究员,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根据应聘教师的资历、学术水平、学术潜力,分为ABC三类岗位;A类岗位的首聘期为3年,BC类岗位的首聘期为6年。

       2. “百人计划”师资实行年薪制(含工资、住房补贴、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等)A类岗位的年薪不低于35万元,BC类岗位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

       3.学校和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为新引进“百人计划”的教师提供5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优先安排博士生招生名额。

       4. 聘期内可租用学校教师公寓;学校提供一定额度的搬迁费;可参加学校人才房申购,具体申购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5.职业发展通道为终身职副教授、终身职教授,终身职即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三、常规师资队伍引进的申报条件、程序与相关待遇

(一)基本条件

    申请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

      2.对于申报教授职位的人员应具备:

     (1)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具有与我院教授相当的研究能力与业绩水平;

     (2)提出的学科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符合学科的学术发展趋势, 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预期可取得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对于申报副教授及讲师职位的人员应具备:

     (1)在国内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已通过博士后或其他研究工作经历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

     (2)在相关学术领域已具有与我院副教授相当的研究能力与业绩水平;

     (3)具备一定的学术独立性,且有很好发展潜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申报程序

      1.应聘者应提供详细个人简历、业绩等材料,主要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具备的核心能力、学术贡献及成就,预期研究领域和方向、意向团队等(表格见附件二);应聘者就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力等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附录三)。

      2.由院人事办汇总应聘材料递交院人事分管领导,院人事分管领导审阅筛选后按学科需求分类,由院人事办转交至研究所进行初评,初评应在 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初评结果填表反馈至院人事办。

     3.人事办将初审结果反馈应聘者或推荐者结果,并请初审通过的应聘者填写《浙江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同时应聘者在15天内提供三位同行专家(其中一位为本学科教授)的推荐信等材料。

     4.初审通过者由院人才资源委员会组织面试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察, 包括:

   ①面向教师的公开学术工作报告(参会教师投票)

   ②与教师代表面谈(教师代表由所里安排,不少于5人,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跨所代表不少于1人,面谈结束以后由教师代表分项打分)

   ③面向学生的教学试讲(45min左右,院里统一组织)

   面试考察结束后,由面试小组组长形成测评意见,提交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

      5.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是否录用引进。应聘者需现场述职15分钟。为提高海外优秀人才引进效率,可通过远程面试、电话面试等方式对海外应聘者进行测评审核。院人力资源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大于等于参加会议人数的2/3方为通过(原则上,除必须之外,委员为应聘者导师的应回避;为应聘者近亲属的应回避;如有利益相关的,评委应按照主动报告的原则说明与应聘者的关系)。

      6.人力资源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主管人事院领导签署意见并上级人才引进管理部门审批。

(三)相关待遇

     1.启动津贴、基本工资、住房货币安置费及一次性安家费等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2.新引进人员的工资待遇主要由津贴A、津贴B和津贴C组成,其中“津贴A”、“津贴B”按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 新引进人员学院将对其前三年的津贴B、津贴C予以适当的补充资助。

     4.为了使引进人才能尽快地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学院给予新引进人才3-5万的科研启动经费,教授启动经费面议。

    5.符合浙江大学高层次人才预留专用房的申购条件,可以申购学校高层次人才预留专用房。

四、其它

     1.兼任兼职教授及讲座教授的聘任及待遇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对长期签约全职来院工作的外裔教师聘为讲师或副教授者,学院承担每年一次往返探亲交通费用(经济舱机票)。参加学校正常的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参加正常的加薪,考核特别优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3. 201611日后报到的人员相关待遇按本规定实行。

     4.本规定由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负责解释。

     5.本规定执行期间如学校政策发生变化,按学校政策调整。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六年一月

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