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院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服务和全体教职工编制的管理,研究制定用人计划和结构调整政策;
二、二、负责本院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的综合管理。研究制定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培养和提高计划;
三、三、做好本院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奖惩工作和全系教职工的工资、津贴、补贴的调整和管理,研究制定分配政策改革方案;
四、四、根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意见,配合做好人才引进、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专家、杰出人才的选拔、申报及其管理工作;
五、五、做好本院博士后招收审核、博士后进站审核、在站管理、出站审批及各类博士后基金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六、做好本院出国(境)报备人员的申报及日常管理工作;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的申报及管理;办理公派出国人员的选拔、申报、管理等;
七、七、办理教职工退(离)休、退职、辞职以及教师延聘等手续;做好转岗、分流人员的管理、需求岗位招聘以及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工作;
八、八、负责人员调动和聘用工作;办理兼职教师的报批手续;
九、九、做好接收国内外访问学者的申报、招聘工作;
十、十、及时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