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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校内优秀毕业研究生中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来源:组织人事办 编辑:zzrs 访问次数:228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我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优秀年轻管理干部储备,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浙江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浙江大学2020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本次计划选聘党政管理人员15人左右、专职辅导员10人左右。其中,党政管理人员选聘不少于50%的博士研究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截至2020630日);优秀博士研究生、有“2+2”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3.热爱学生工作,在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且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2019年11月20日前,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表格模板见附件)中的个人信息部分,并且与相关原始证明材料一起交学院审核。

纸质版交至工控老楼2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uxiaoye@zju.edu.cn

2.学院推荐及材料报送

3.资格审查

4.选聘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笔试前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以供现场审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计划选聘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和个人志愿,按计划选聘人数确定拟录取人员,并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候补人员。

6.体检和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和候补人员参加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学校负责,主要对拟录取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拟录取人员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从候补人员中安排递补。

7.公示和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三方协议。

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0815日前报到,逾期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相关说明

1.报名参加选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聘资格。

2对于个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研究生,经研究同意,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最迟至2020930日,报到时间可同步推迟。

3.学校统一安排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并签订一年聘用合同。第一年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聘期期满考核,择优续聘。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入职后第一年到育人工作一线锻炼,承担专职辅导员工作并入住学生宿舍,按专职辅导员要求考核。党政管理人员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专职辅导员考核优秀者,与所在单位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

4.学校加强对新选聘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的培养,对综合素质过硬、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提供职务晋升、挂职锻炼、境外培训等机会。

 

附件:

1.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表.docx

2.浙江大学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选聘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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