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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来源:组织人事办 编辑:zzrs 访问次数:101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安排,开展第八届永平奖教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永平奖教金设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永平教学贡献奖和永平教学贡献提名奖三类奖项,奖金分别为每人10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三类奖项获奖总人数10名,其中: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不超过2名,永平教学贡献提名奖4名。

二、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含班主任、德育导师及辅导员)10年及以上,且在浙江大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浙江大学优秀教师。

每位教师有2次参评资格,但曾获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者不再参评,校领导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素质方面成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推崇和爱戴。参评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的,还应在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起到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2019年起,永平奖教金实行双数年评选,评选程序如下:

1.推荐候选人(共16名)。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形式,其中请自荐的老师于2020年4月29日前提交《附件2.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推荐人选登记表》到人事秘书邮箱(wangjiaolong@zju.edu.cn),经学院审核提交名单后,由学部推荐。其中:

学部推荐程序:学院(系)对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征求党支部意见,联系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书面出具人选的教育教学评估意见,经集体研究确定人选后,将推荐材料提交到学部。

学部将学院(系)、单位推荐的人选名单提交党委教师工作部进行师德核查。经师德核查、推荐材料审核和公示,并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后,学部集体研究确定2名推荐人选(排序),公示1周无异议后,于520前将推荐报告及推荐人选材料报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2.进行网络投票。秘书处对学部和学工部门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展示,并在永平奖评选网上开通网络投票通道,动员全校在职教职工、全体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网络实名投票。投票结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3.遴选委员会提出获奖推荐人选(共10名)。学校召开永平奖教金遴选委员会会议,经充分评议,提出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和教学贡献奖推荐人选共6名、提名奖推荐人选4名,向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推荐。

4.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建议人选(共10名)。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代表对遴选委员会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估。学校召开永平奖教金评审委员会会议,经充分评议,提出获奖的建议人选。

5.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获奖人选。学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永平教学贡献奖和永平教学贡献提名奖的获奖人选。

五、表彰奖励

教师节期间,学校对第八届永平杰出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奖、教学贡献提名奖获得者予以表彰。

 

附件 1.推荐材料要求

 2.浙江大学永平奖教金推荐人选登记表

 3.教育教学评估意见(本科生院)

 4.教育教学评估意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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