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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来源:组织人事办 编辑:zzrs 访问次数:172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3号)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特别是在本科教学中业绩突出,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

推荐人选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推荐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以下两类人员可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取得重大突破的;积极投身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突出贡献的。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选拔数量

我校可推荐11名。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名额。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树立科学评价导向,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坚持德才兼备,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配强,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拔出来。主要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

2.院系推荐。学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院级党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推荐1名报学部。

3.学部推荐。各学部、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社会科学研究院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经充分评议并排序后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4.学校评选。学校对各学部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选、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按要求组织系统填报、报送教育部。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员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学院人事办(联系人:王蛟龙;电话:87951135;邮箱:wangjiaolong@zju.edu.cn)

1.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 以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

2.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意见表

3.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一览表

 

控制学院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