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8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8〕2号)精神,现将2018度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近三年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注意向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学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中青年教师倾斜。同时,申报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 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 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 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二、推荐名额和奖励金额
1. 推荐名额:宝钢教育基金会分配给我校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名额5个(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候选人1名)。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将推荐人选报送学部或有关单位,各学部或有关单位汇总、评选后向学校推荐1—2名候选人。
2. 奖励金额:优秀教师奖每人1万元,优秀教师特等奖每人10万元,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每人3万元。
三、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6月25日前(或按学部相关安排)将推荐材料报学部或有关单位;各学部或有关单位于7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1. 《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请点击下载)1份及电子版。
2.《2018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主要业绩一览表》(请点击下载)1份及电子版;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请务必排序。
3.有关证明材料附件1份(须所在院系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盖章)。
联 系 人:王蛟龙
联系电话:87951135
联系地址: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04
邮 箱:wangjiaolong@zju.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