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2011-2020年)实施意见》(浙委办〔2011〕1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2〕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2.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3.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全省共选拔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每人资助8万元;第二层次200名,每人资助4万元。
四、推荐评选程序
1.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2012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推荐候选人上报学部;学部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请点击下载)选拔推荐侯选人上报校人事处。
2.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经专家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第二层次申报人员也可破格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申报人员中符合年龄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钱江学者)可直接列入第一层次进行培养,不占指标,不予重复资助。
五、材料上报及时间安排
1.请于3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各人事办:
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请点击下载)书面及电子版各1份(一、二层次分开填报)。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请点击下载)一式3份(用标准A4纸正反打印),并发送电子文件到zhuxiaoye@zju.edu.cn。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
1)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书面及电子版各一份(一、二层次分开填报)。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文件。
3)附件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报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控制系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