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1月3日中午,西溪校区主楼111室空调插座处自燃引起周边放置物品燃烧,所幸室内一留学生及时发现,向周围人员求救,经保安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未造成较大后果。经现场初步判断为空调用电需求超出电线负荷引起的消防事故。
2018年1月10日下午,紫金港校区(西区)西北侧临时用房发生火灾,造成2间用房过火,西湖消防蒋村和祥符中队4辆消防车到达后将明火扑灭,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初步判断为电线老化短路且未穿管引起的火灾事故。
根据杭州市消防支队2017年火灾事故初步统计,全年共发生火灾1669起,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火灾占比高达55.7%;2017年我校电气火情占比为43%,电气是引发火灾的最大元凶。目前正值冬季用电高峰期,也是电气火灾的易发多发期,请各单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高度重视单位内部场所的电气防火工作。根据学校消安委发布的《浙江大学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冬季消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电气火灾防范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举办针对性的冬季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培训师生员工、流动性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提高在校人员的安全用电意识。
二、开展对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器具以及供配电设备的全面排查,从源头上排除各种电气隐患。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根据用电设备负荷情况合理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及时更换新国标组合插孔插座,避免短路或超负荷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未认证的电器产品,严禁过度、超期使用电器产品,严禁在电器周边堆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重要仪器设备安装防漏电保护装置,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要使用专用线路、插座,避免用电设备长时间待机通电;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存放或充电。要特别排查宿舍(包括临时住人场所)、实验室、厨房、配电间(柜)等特定区域,是否按规定使用用电设备,发现频繁跳闸、焦糊异味以及电火花等现象,应及时断电并报水电中心维修。
三、强化在建工程电气火灾防控。加强各类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的质量管理,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禁无证开展电焊、气体切割操作,严把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关,严防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
四、加强用电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巡查台账。配电间(柜)、大型服务器机房等重点部位,应安排专人加强巡查。除需长期供电的仪器设备外,其它用电设备下班或离开后要切断电源。寒假期间,应制订专项值班计划,确保巡查工作到位。
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