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为进一步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师生爱国爱校热情,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动员全校力量牢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积极投身国家建设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学校决定表彰一批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此次推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参加脱贫攻坚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1.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参与定点扶贫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结对帮扶贵州省台江县和浙江省武义县新宅镇以及助力国家级贫困县脱贫工作的教职工。
2.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参与定点扶贫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结对帮扶贵州省台江县和浙江省武义县新宅镇以及助力国家级贫困县脱贫工作的各个部门、各学院(系)、各群众组织、各附属医院、各直属单位、研究生支教团等。
二、推荐数量
学校拟评选表彰脱贫攻坚先进个人60名左右,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5个左右。学院可推荐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两类奖项,其中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择优推荐,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至多推荐1个。
三、推荐评选条件
1. 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用心用情用力扶真贫、真扶贫,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事业,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为脱贫攻坚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赢得广泛认可。
2.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注重发挥集体作用,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投入力度大,执行力强,工作成效明显,具有较好声誉。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 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3月16日前,请提交浙江大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浙江大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各1份至控制学院党政综合办,电子版发至zhuxiaoye@zju.edu.cn。
2. 组织遴选。3月18日前,学院将对推荐和自荐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综合审议,产生推荐名单。
附件:1.浙江大学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推荐表
控制学院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