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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04 来源:党政综合办 编辑:zhbgscse 访问次数:188

 

各研究所(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根据学校《浙江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单位、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职责的通知》(浙大防控发〔2020〕4号)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疫情防控方案。

一、成立学院疫情处置工作小组

控制学院成立疫情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处置工作,完成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松、邵之江

副组长:丁立仲、侯迪波、许超

成  员:苏宏业、黄志尧、陈积明、冯毅萍、朱也也、杨  亮、李旭桦、谢依玲、于  玲、李青青、宋岳琪、王蛟龙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院疫情防控及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班子成员承担分管工作领域内疫情防控及处置的领导责任。学院辅导员承担学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研究所所长(中心主任)承担本所(中心)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研究生导师承担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学院疫情防控综合协调、信息报送、通知发布等工作。

二、做好师生员工信息摸排工作

按照学校要求准确、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报送教职工信息,每天了解重点疫区教职工身体状况、居家隔离情况、学院各大楼师生出入情况等信息,并向学院领导及时汇报。学院辅导员负责报送学生信息,主动关心重点疫区学生,并向学院领导及时汇报。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耐心细致做好师生思想工作,通过学院官网、微信群、邮件和短信积极宣传国家、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和学校疫情防控举措。

2.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和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他师生非特殊原因不得提前返校。未经审批,学院办公室和实验室不得启用。

3.经过学校审批,因特殊原因申请提前返校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要承担研究生和实验室的疫情防控责任。

4.做好学院隔离医学观察师生的思想工作,落实专人关心帮助和联系,落实专人联系。

5.做好学院大楼进出人员管控、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6.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地区防控措施要求,配合做好行程主动申报、人员出入管控、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工作。

7.按照学校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落实下学期初各项重点工作

按照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要求,组织做好学院下学期初各项重点工作。

1.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要与下学期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将学校教育教学要求及时传达给每一位任课教师。根据本科生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境外本科生交流团安全回国工作;根据研究生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研究生答辩、硕士生复试等工作。

2.根据科研院疫情防控要求,做好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和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发动全体师生模范遵守国家、地方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党员干部不仅自身要遵守规定,还要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积极开展自查,主动接受学校督查,对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及时加以整改。

4.对疫情防控不力、存在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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