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期资助工作的具体安排,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的减免的申请工作将于日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的条件请参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见附件)第六部分第3、4、6条。第2条所讲的20%减免,不需要申请。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4月30日前,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生校内无息借款减免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交玉泉工控老楼211;
(2)5月6日前,学系审核,将材料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学校将集中时间还校内无息借款,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2)在毕业前无法还清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可以在毕业后三年还清,不计利息,但需要填写《浙江大学学校无息借款还款确认书》(见附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校内无息借款实施细则》第七款。
特此通知。
控制系团委
200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