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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资助对象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2-12-06 来源:本科生思政 编辑:lintianyi 访问次数:333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 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年末专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困难补助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的困难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

2. 寒衣补助:对新生越冬御寒衣物的补助。本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

3. 保险费补助:对新生医疗保险的补助。本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可申请一次,根据学制申请保险费补助。(注:2021年起杭州市大学生个人医保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四年制360/人,五年制450/人)

三、申请金额

春节补助中回乡路费补助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申请,一般为杭州往返家乡火车票硬座/二等座或长途汽车车票票面金额,中西部或偏远地区需使用多种交通工具的情况,按实际支出申请补助。春节慰问补助由学院根据申请学生地域及困难程度等统一发放。

四、工作流程

1.12月12日12:0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春节补助请上传附件凭证(如:杭州往返家乡火车票硬座/二等座或长途汽车车票等交通费用截图),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

(2)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2月14日24:00前:学院汇总并审核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 12月底前,学院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一批次发放专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

五、特殊情况

有突发困难的学生,以及身体抱恙、单亲家庭、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如未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可在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完成临时困难补助相关申请流程,提交《浙江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学院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给予专项补助。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
林老师,电话87952001

石同学,电话13221417950


浙江大学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doc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