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19-2020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按时打卡。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2.优先原则: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院设助学金”,如在院系已认证为贫困生则可优先申请。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请在申请时备注中注明。
3、2020年9月已获得高额校级奖学金、助学金同学一般不再申请院级助学金。
4、校级助学金结果公示: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455&object_id=217224
二、各类院级助学金及补贴具体要求及标准
1.仁爱助学金,院级助学金
名额5人,助学金额度5000,要求去年一年热心公益活动(新生除外),且未来一年内应承诺完成不少于50小时公益时数。
2.校友助学金,院级助学金
名额2人,助学金额度5000,本科为浙大贫困生优先。
3.党员专项补贴,院级助学补贴
每年12月底到学期末,在主动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党员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表现,以及已获各类奖助情况以及贷款情况发放。(额度由院系整体调节)
4.冬学期寒衣及路费补贴,院级助学补贴
每年12月底到学期末,在主动申报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困难学生已获各类奖助情况以及贷款情况,以及家庭距离学校远近情况,发放路费及寒衣补助。(自身情况写清晰即可,额度由院系整体调节,不用单独填写纸质表格)
5、临时困难补贴,院级助学补贴
如本人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本人在年内因病住院除医保外个人支出额度较大等,除医保报销外,可向学院额外申请补贴。该项申请不限于院级认定过的经济困难生身份。
6、勤工助学补贴,院级
单独按统计时间学期末发放,和纯资助类项目无关。
三、申请流程
请在1月8日前完成该链接:https://jinshuju.net/f/Jg0sri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
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