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意愿申请,目前收到的全体申报人员名单为:
经综合评价,现决定推荐如下同学参评校级助学金:
请上述几位同学根据学校的要求:学生本人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助学金项目名称,并出具当地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允许使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证明的复印件),申请材料请交至所在院系。(附件4: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
其他资助将根据本次推荐学校的结果而定,未能获得校级名额的自动回到后续评定中不用再次申报。本通知在12月本通知会有更新。如其他同学遗漏本次申报,请在12月第一周和辅导员说明情况补申请。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
2018.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