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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冬学期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7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 访问次数:775

研究生困难补助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系将通过学生党支部、班委主动关心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特别要关心本人身体有病、单亲家庭、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根据生活困难程度不同区别对待,有重点地补助困难研究生。

1、请各2018级各班级班委积极协助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尤其针对新生,各个班级贫困生认定应由班委和德育导师进行了解,并注重查访基层群众意见。(凡在入学时办理各类学费缓交的学生均可凭借申报困难生认定)


2、关于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资格申报:

a 请2018级有意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在9月20日中午前发至:zjufudaoyuan_yl@qq.com,邮件名及附件名为:工控4班+张三+21835879+困难生认定(或“特困生认定”)。本次认定工作截止于9月20日。

b 打印该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应经导师和德育导师签字),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材料一份(证明材料一般为家庭所在地镇及以上级民政机构开具,请自行保留原始材料,如不能提供应和辅导员具体说明原因),于9月20日上午9点-11点递交至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工控老楼207)杨亮老师处,并同时填写链接:https://jinshuju.net/f/xCjIlF(如果统计链接已填写过则不必再次填写,但纸质表格和电子文档依然需要递交。)

c 2017级及以上年级经确认的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不用再次申报,如家庭经济情况有变需调整增补或免除请直接和杨亮老师联系。

3、校源地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请密切关注研工部相关通知,校院内其他各种资助额度均有限,应尽可能首先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意愿、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未来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依据。关于本科期间还款、展期,以及读研期间新申请贷款等政策事宜,应查看当年具体通知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和贷款银行的具体要求办理,可参考去年的旧通知,有关问题可提前询问。(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116183)

4、“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项目”中的自立贷学金,系我校段永平学长设立的贷款助学项目,针对全日制本科生及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非贫困生亦可申请),要求较为特殊,每年给研究生的名额也较少,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相互提醒查阅相关通知公告。

5、临时性的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所遇到的日常突发情况,如各类患病急症等,无论是否已获贫困生资格认定。如有其他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咨询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杨亮老师(87951802,工控所老楼207)。



附件1: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201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