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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2017年秋冬学期经济困难生认定结果的公告
时间:2017-10-08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849

   研究生困难补助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学系将通过学生党支部、班委主动关心家庭生活困难研究生,特别要关心本人身体有病、单亲家庭、残疾、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根据生活困难程度不同区别对待,有重点地补助困难研究生。

 

1、无在学院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无资格申报相关校院两级助学金。


2、如家庭经济情况有变需调整增补或免除请直接和杨亮老师联系。经济贫困生的团费党费及班费减免,可与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直接反馈。


3、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请密切关注研工部相关通知,校院内其他各种资助额度均有限,如符合申请标准应尽可能首先通过各类国家助学贷款方式解决(国家助学贷款申报意愿、各类勤工助学活动参与情况将作为未来补助申报的重要参考)。例如:关于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贷款情况也是衡量家庭贫困情况的重要依据。


 

4临时性的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所遇到的日常突发情况,如各类患病急症等,无论是否已获贫困生资格认定。如有其他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咨询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杨亮老师(87951802,工控所老楼207)。


5、其他相关资助以及费用问题可参见研工部微信:浙大研究生资助情况指南通告。秋冬学期的助学金申请以及冬季的路费寒衣补助将以后陆续进行。


6、目前经学院认定的贫困生学生学号清单:困难生公告2017.10.xls


7、补认定工作于10月16日上午进行,流程与要求参考前期的困难生认定通知,同时应提供逾期认定书面原因。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2017.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