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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关于控制学院本科生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14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bkssz 访问次数:683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5〕117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7人 国家助学金名额:29人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请同时上交打印表格和电子表格。打印稿上交地点:工控老楼210 陶安娜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sejiaobiao@126.com,邮件标题、附件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姓名。
    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9日(周一)下午17:00 (逾期不接受任何材料)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因今年名额有限,故最后评选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兼得国家助学金。
    3.学院对申请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文件原来的格式,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的打印稿以减少材料体积。(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上可以直接贴正规纸质照片);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重填。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