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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2013-2014学年评审通知
时间:2013-09-16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xuzhen 访问次数:487

一、项目背景
    2003年7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捐资设立“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周期将于2007年7月结束。该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但资助3621名受助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也通过各种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了生活信心、培养了健康心理、形成了完善人格,使他们能够用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完成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
    2012年10月11日,宋庆龄基金会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达成协议,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再次向我会捐赠人民币996万元,用于开展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第三期项目。

二、项目宗旨
    向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提供经济资助和精神培养,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合格人才,并带动和吸引社会各界更加关注贫困大学生群体的成长成才。

三、资助额度以及名额分配
    1、资助额度:每学年每人次资助额度3000元。
    2、名额分配:2名(本科生)


四、申请标准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申请者未享受国家、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助学金或学校提供的补贴、减免学费等优惠。
(二)申请助学金优先获准的条件如下:
    1、孤儿贫困生;
    2、烈士家庭的贫困生;
    3、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
    4、享受最低生活补贴家庭的贫困生;
    5、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
    6、国家级贫困县农村的“五保户”及其它经济困难的家庭;
    7、国家级贫困县城市的双亲下岗家庭的贫困生。
(三)受助生的变更和终止
    1、变更:
    受助生一经确定,应避免变更。如必须变更时,项目实施学校须向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认定依据。
    2、终止: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受法纪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

五、申请程序
    1、由学生向系里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等,申请的有效期仅限于当学年。申请学生需填写《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附件1),电子表发至xuzhen0714@zju.edu.cn;纸质版交至工控老楼213室 徐老师处 
   2、 截止时间:9月25日(周三)下午17:00

六、其他
    获得该助学金的学生组成团队,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加强团队自身建设。
 

附件1: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