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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2011年本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9-27 编辑:bkssz 访问次数:666

各位经济困难生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关于下达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74号)和《关于2007200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大发学[2007]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2011109日下午5点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同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向学系提出申请(请同时上交打印表格和电子表格。打印稿上交地点: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1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inglz@iipc.zju.edu.cn)。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系对申请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 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控制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