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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0-08 编辑:lzding 访问次数:922

各位经济困难生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和《关于2007—200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大发学[2007]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20101014日下午5点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同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向学系提出申请(请同时上交打印表格和电子表格。打印稿上交地点: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13,电子稿发送至邮箱dinglz@zju.edu.cn)。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系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于20101020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系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于1026前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附件:1. 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4. 2010--201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控制系本科生党总支
20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