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资助工作的要求,本学期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由德育导师指导,班长负责、联同班委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困难生认定工作。
重新登记。所有已经确认的经济困难生,需到班长处填写《控制系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进行重新登记,更新相关资料。
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不需要继续申请经济困难生及相关资助的,需本人向评议小组说明原因,确认后取消经济困难生资格。
新申请。需要新申请经济困难生的同学,需到班长处填写《控制系经济困难研究生汇总表》,同时递交“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由村或社区及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必须盖乡、镇或街道一级行政公章,递交时需交验原件)。
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准确的认定,是整个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深入了解情况,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