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结合学工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校级外设奖学金评选通知,现将2021-2022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浙江大学校级外设奖学金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奖学金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1.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奖励名额:控制学院14人,其中19级自动化(控制)6人,19级机器人工程2人,20级自动化(控制)6人。
2.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处理。
5.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向学院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报送学工部。
二、校外设奖学金
根据学工部《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我院校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
(一)校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
(二)校外设奖学金评审要求
1.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2.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
申请条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光电信息工程学系、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机械工程学系、能源工程学系、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等学院的在校全日制本科优秀学生。
递交材料:
(1)亿利达刘永龄奖学金获奖者简况表;
(2)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3.国强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工学部、信息学部、农生环学部所对应学院优秀的全日制本科生
(2)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获“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3)学习勤奋、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在学习、科研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综合素质优秀
(4)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果。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4.小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二至大四)
(2)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5)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6)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5.中国光谷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
(3)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秀;
递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申报流程
1.请参照具体奖学金评审要求,统一通过以下链接填报志愿:https://jinshuju.net/f/mTaJiB
2.ETA系统申请:
省政府奖学金: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完成相应奖项“政府奖学金”申请。
校级外设奖学金: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学生申请时根据参评所在单位,选择“外设奖学金(控制学院)”进行申请,后续审核时会根据评选结果,对学生获得的具体奖项进行修改。
3.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7日(周四)24:00,不申请或逾期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参选。其他材料待评选结果确定后通知补交。
4.每人至多申请两个志愿,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将根据各申请人实际情况展开评定工作。
注意:
1.省政府奖学金及校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省政府奖学金及校外设奖学金原则上无需答辩,奖金与校设奖学金不兼得,荣誉兼得。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