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控制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控制学院发[2019]7号)(附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选对象和参评基本条件
(一)个人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二)奖学金参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违纪处分在评奖当年未解除的不能参与评奖评优;
3.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6.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二、浙江大学奖学金类别及参评条件
1.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2.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3.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注意:按照竺可桢学院学生可评奖学金的比例,2019级竺可桢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同学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15%、35%。参评条件及相应奖励金额同上。
三、浙江大学奖学金申请办法与流程
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中午12:00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完成“校设奖学金申请”。
奖学金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
注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同时在系统中申请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如有问题,请联系:林老师 87952001
附件:控制学院发〔2019〕7号 控制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