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德育导师及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超过基本修业年限(优博资助除外)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生30000元/学年,硕士生20000元/学年。
三、奖励名额
我院至多可推荐博士生6名、硕士生5名,各研究所建议名额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校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5. 参评学年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新入学研究生除外),且参加学院9月组织的学术成果公开报告
(详见:https://mp.weixin.qq.com/s/BKTTIZAsy6aIAT8KKdNvRg)。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参评学年综合素质类量化考核为零分者。
五、评审程序
1. 申请人: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取得导师同意、经由导师查验业绩材料后,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电子版表以“班级+姓名+硕/博士生国奖申请”命名,于10月5日12:00之前上传至 https://jinshuju.net/f/QP6keS;
电子版业绩证明材料以“
https://pan.zju.edu.cn/collab/e9e0e0b8f976e48b4775b3db25522f78 ;
纸质版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需导师签字,于10月8日17:00之前递交至工控老楼207室;
纸质版业绩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正反打印,于10月8日17:00之前递交至工控老楼207室。
2. 研究所:各研究所根据备案的评奖工作细则,于10月15日之前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从有资格的申请人中,按既定名额推荐国家奖学金初评人选。
3. 学院:学院汇总各研究所的初评人选后,审核初评结果,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1日之前上报至党委研工部。
六、注意事项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2. 国家奖学金纳入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国家奖学金获得者须从当学年综合表现优异的“优秀研究生”中产生(新入学研究生除外),且参评学年应参加学院9月组织的学术成果公开报告,综合素质类量化考核不得为零分。
3. 请依照班级量化公示中所填内容填写,如私自改动视为虚假申报,取消全部荣誉称号及奖学金。所有量化考核纸质材料不允许变更修订。
联系人:姜老师,87951802
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