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16、17级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9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控制学院8人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向学院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报送学工部。
(3)交表要求:
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
书面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附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正反打印(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交至工控老楼210李老师处。
电子文本:申请表及备案表发到邮箱csejiaobiao@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注:表格中综合排名统一选“是 ■”)。
17级同学系统申请:在提交电子表及纸质版的基础上,需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点击服务大厅,服务类别选择“评奖评优”,完成相应奖项“政府奖学金申请”。未完成系统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参选。
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2日(周二)下午17:30,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参选。
(4)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