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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开展2018-2019年浙江大学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4)
时间:2019-10-06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 访问次数:4947


一、经个人申报,班级审查推荐以及评优委员会及学生代表综合评议,根据初步名额分配,评审我院校级优秀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推荐情况公布如下:


1、荣誉称号: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博士)、三好研究生(硕士)学校规定:好研究生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且名额不打通)

2018-2019年度控制学院优秀研究生及三好研究生评定推荐情况.xls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到10月15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应按照推荐参评内容类别填写。

请各班将全体量化考评纸质依据资料(应以指定封面装订完整)在10月8日中午12点前按照要求递交至工控所老楼207,该材料不退回,如自行保存原件。


2、荣誉称号: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单项奖学金,参评情况(其中如未来有同学获得其他校级组织外卡名额,则将相应予以替补增补)

获奖名单:优干及单项奖学金获评.xls


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及单项奖学金推荐的研究生在10月8日以后到10月15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奖学金申请模块,进行网上填写申报。应按照推荐参评内容类别填写。


3、特殊类奖学金:特殊贡献、创新创业及文体单项奖

无申报


4、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

无申报


5、荣誉称号(该项荣誉称号有集体奖励):先进班级参评申报

工控2班

智控4班

智控6班


6、荣誉称号: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根据学校社会实践专项通知进行: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190546


二、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专项外设奖学金及少量院级奖学金申报(资格审核后,推荐到院各研究所的参评名单)

1、该类奖学金评选必须从获得“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2、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应满足社会工作类分数不为0分

3、国家奖学金参评人员应为新生做过学术报告

4、参评国家奖学金应取得本人导师同意,并由导师查验过学术业绩资料

5、国家奖学金参评及校级专项外设奖学金及少量院级奖学金参评申报链接(请在10月9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上申报)https://jinshuju.net/f/qNPzxr

6、请依照班级量化公示中所填内容填写,不得私自变更,如私自改动按虚假申报论,取消一起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7、如不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落选,则直接参评校级专项外设奖学金

8、校级专项外设奖学金落选,则直接参评少量院级奖学金(部分高额院级奖学金将同时纳入校级参评)

9、关于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是否兼得问题前述通知已有说明,不再赘述。


三、院级奖学金(待第二类评定后开始)



各位同学如对上述申报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10月8日晚9点:00前反馈意见至控制学院(电话:87951802,E-mail:yangliang@zju.edu.cn)请大家继续关注后续评奖评优工作,截止目前还有校设奖学金尚未公布名额及学院设奖学金尚未开始申报。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

201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