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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关于推选2018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8-10-17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bksszcse 访问次数:762

各位1516级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评选和奖励办法

1.奖励名额:控制学院 8

2.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向学院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报送学工部。

3)交表要求:

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附各证书复印件2份),正反打印,于1022日(周一)下午1730前送工控老楼210李旭桦老师处。

电子文本发到邮箱csejiaobiao@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注:表格中综合排名统一选“是 ■”)。

4)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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