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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7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7-10-12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bkssz 访问次数:804

各位14、15级本科生同学: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浙财教﹝2016﹞49号文件有关要求,开展2017年浙江大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推选工作。


一、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1.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 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3. 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处理。

二、奖励名额 

    控制学院 7人

、评选和奖励办法

 省政府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评审。
(1)符合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备案表》。

(2)各学院(系)、学园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报送学工部。

(3)交表要求:

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附各证书复印件2份),正反打印,于10月17日(周二)中午12:00前送工控老楼210 陶安娜老师处。

电子文本发到邮箱csejiaobiao@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材料+姓名”(注:表格中综合排名统一选“是 ■”;)。

(4)学校将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控制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