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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本科生+研究生)
时间:2016-10-21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bkssz 访问次数:40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近三年来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上一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单位推荐

各学院(系)、学园在做好广泛发动和集体推荐工作的基础上,推荐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于11月2日12:00前将“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个人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等材料由各学院(系)、学园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学工部、研工部。逾期视为放弃推荐。

控制学院有意向申报的同学,电子材料:本科生请发送至taoanna07@163.com,研究生发送至yangliang@zju.edu.cn,纸质材料:本科生交至工控老楼210,研究生交至工控老楼207.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17:00.

第二阶段:网上投票

各学院(系)、学园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将在网上公布,并请全校学生参与网上投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本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我校“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都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第四阶段:荣誉表彰

12月份举行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附:

“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doc

“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资料汇总表.xls

候选人照片提交样本.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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