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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相关工作的通知(2015.9.22)
时间:2015-09-22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899

 各研究所、研究生小班、相关德育导师和研究生: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系研究生科完成注册,否则将导致参评学生丧失学籍身份无法参评。(注册日全系未及时注册人员名单)。

 

二、由德育导师牵头组建班内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班委、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同学至少各一名,并完成以下内容:

 

1、各班递交控制系行政小班人员数据确认表。(已完成)

 

2、审核报送班级内所有具有参评资格同学的量化计分结果(《量化计分模版》已转发各班长手中的)以及个别项目的优先推荐资格。对难于把握的加分项目请提交到上级讨论决定。

 

3、各班级量化计分统计结果电子版(班内应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不迟于924日晚18点前发送至yangliang@zju.edu.cn杨亮老师处,其中应包含各分项分数情况,分项分数可用于未来不同类型评奖评优项目要求的依据,避免未来重复工作。标题为:xxx2014-2015量化计分结果。

 

4、每名同学的纸质佐证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在统一封面上标注量化计分总分及签字确认

 

5、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因此,我系相关规定中设立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兼得,国家奖学金与系设奖学金可以兼得,校级奖学金与系设奖学金可以兼得的原则。一般为鼓励申报参、扩大获奖面与树立更多的优秀榜样,等同情况下不鼓励兼得情况的出现。

 

三、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由于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部分参评规则设有答辩环节且在国外交流者请提前录制符合要求的视频并委托同学协助处理。

 

联系人:杨亮,地址:工控老楼207

联系电话:87951802,电子邮箱:yangliang@zju.edu.cn

 

 控制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1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