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学校《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及《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参看《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学院年度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如下:
国家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2、符合《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且在开学初面向新生完成学术报告交流。
二、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10月8日晚9点前,如实进行网上在线登记申报。
3、电子版申报材料在10月8日晚9点前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标题示例:
1301硕+张明+21332584+工控所+评奖申请(国奖)
纸质版材料在10月9日中午12点前装订好并递交到工控所老楼207杨老师办公室。
4、研究所评定结束,统一在学院网上于10月12日前公示结果,各获奖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申请前请校核姓名拼音)。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获奖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并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10月12日递交上述四份纸质材料到工控所老楼207,电子版同时
专项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参考《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3、已申报国家奖学金者,材料不必重复递交,如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将自动进入到专项奖学金评定。
4、原则上,如已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者,不再兼得校设专项奖学金。
5、控制学院本年度校设专项奖学金名额种类(截止目前)(全院,尚未划分到研究所)。
二、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10月8日晚9点前,如实进行网上在线登记申报。
3、电子版申报材料在10月8日晚9点前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标题示例:
1401硕+王明+21332384+智能所+评奖申请(专项)
纸质版材料在10月9日中午12点前装订好并递交到工控所老楼207杨老师办公室。
4、研究所评定结束,统一在学院网上公示结果,各获奖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申请前请校核姓名拼音)。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获奖学生根据所获奖项填写《浙江大学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并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在10月15日递交上述四份纸质材料到工控所老楼207,电子版同时
院设专项奖学金:
学院级专项奖学金部分拟作为校设奖学金补充进行评定,部分拟单独进行申报评定。其他信息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科
2015.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