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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学院2014-201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02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2646

  依照学校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参看《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学院年度国家奖学金及校级专项奖学金评定流程如下:

 

国家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2、符合《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且在开学初面向新生完成学术报告交流。

 

二、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108日晚9点前,如实进行网上在线登记申报

 

3、电子版申报材料在108日晚9点前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标题示例:

    1301+张明+21332584+工控所+评奖申请(国奖)

纸质版材料在109日中午12点前装订好并递交到工控所老楼207杨老师办公室。

 

4、研究所评定结束,统一在学院网上于1012日前公示结果,各获奖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申请前请校核姓名拼音)。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获奖学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并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在1012日递交上述四份纸质材料到工控所老楼207,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专项奖学金:

 

一、评定条件:

 

1、符合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参考《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的学生中产生

 

3、已申报国家奖学金者,材料不必重复递交,如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将自动进入到专项奖学金评定。

 

4、原则上,如已获得竺可桢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者,不再兼得校设专项奖学金。

 

5控制学院本年度校设专项奖学金名额种类(截止目前)(全院,尚未划分到研究所)

 

二、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

 

2108日晚9点前,如实进行网上在线登记申报

 

3、电子版申报材料在108日晚9点前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标题示例:

    1401+王明+21332384+智能所+评奖申请(专项)

纸质版材料在109日中午12点前装订好并递交到工控所老楼207杨老师办公室。

 

4、研究所评定结束,统一在学院网上公示结果,各获奖同学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奖学金申请(申请前请校核姓名拼音)。注:姓名拼音请在管理系统的基本信息中修改格式,参考“Zhang Xiaolan”(张小兰),将据此印制证书

 

5、获奖学生根据所获奖项填写《浙江大学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并导出《浙江大学评奖评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在1015日递交上述四份纸质材料到工控所老楼207,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zjufudaoyuan_yl@qq.com

 

院设专项奖学金:

 

    学院级专项奖学金部分拟作为校设奖学金补充进行评定,部分拟单独进行申报评定。其他信息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科

2015.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