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研究生小班、相关德育导师和研究生:
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年注册及总结:
1、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系研究生科完成注册,否则将导致参评学生丧失学籍身份无法参评。(目前全系《未及时注册人员名单》(注册当日数据))
2、由德育导师牵头组建班内评奖评优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班委、党支部委员和其他同学至少各一名,小组负责确定:
A 班内参评人数及比例信息(填写《控制系行政小班人员数据确认表(2013-2014学年)》);最迟于9月24日下午五点递交至工控所老楼207研究生思政办公室。该统计是评奖评优的重要宏观数据,各位同学应根据个人情况如实汇报该信息,如出现隐瞒造假等情况将剥夺一切获奖资格并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
B 审核报送班级内所有具有参评资格同学的量化计分结果(参考《量化计分模版》)以及个别项目的优先推荐资格。量化计分统计结果电子版不迟于9月27日晚20点发送至yangliang@zju.edu.cn杨亮老师处,标题为:xxx班量化计分结果。其中应在总排序的基础上包含总分数及各分项分数情况,分项分数可用于未来不同类型评奖评优项目要求的依据,避免重复工作。每名同学的纸质材料应装订成册(参考封面)并标注量化计分总分及签字确认。
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回顾本人一学年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步以及不足。请全体研究生认真填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将永远存入个人档案),请导师、班级、德育导师均签字后上交各班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处,具体截止时间由其班内小组决定,但不应晚于9月28日。由各班级汇总后,连同量化计分统计结果、纸质材料等一同递交至工控所老楼207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二、相关基础原则
1.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按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
控制系文件:依据《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控制系发[2014]4号,2014年3月修订)执行。
研工部通知:“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3-2014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请各研究所、班级研究生德育导师、班长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及硕转博)非在职的已注册正式全日制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类学生),除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之外的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3、评定内容
具体项目的评定细则流程请关注近期其他相关通知。
校级奖学金:
A 竺可桢奖学金
B 国家奖学金
C 校级外设奖学金
D 校级单项奖学金
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创新创业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
系级奖学金(根据后续通知补充调整)
A 中控奖学金
B 仁爱奖学金
C E+H奖学金
D 菲尼克斯奖学金
校级荣誉称号:
A 优秀研究生
B 三好研究生
C 优秀研究生干部
D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详见《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以及系级后续相关评定通报)
E 研究生先进班级
4、其他补充:
1、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系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反映(87951357丁老师、87951802杨老师),查实后将取消一切获奖资格。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2、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因此,我系相关规定中设立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不兼得(竺可桢奖学金除外),国家奖学金与系设奖学金可以兼得,校级奖学金与系设奖学金可以兼得的原则。一般为鼓励申报参、扩大获奖面与树立更多的优秀榜样,等同情况下不鼓励兼得情况的出现。
3、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由于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如部分参评规则设有答辩环节且在国外交流者请提前录制符合要求的视频并委托同学协助处理。
联系人:杨亮,地址:工控老楼207室
联系电话:87951802,电子邮箱:yangliang@zju.edu.cn
控制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