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研究生小班、相关德育导师和研究生:
2012-2013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年小结
1.研究生学年小结是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阶段性历史记录。学年小结应实事求是地回顾研究生本人一学年来在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要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新学年的努力方向。
2.研究生学年小结要通过学生相互之间的交流,表彰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倾向和行为,以达到增进团结、消除隔阂、共同进步的目的。
3.研究生认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该表须正反面打印,请用水笔签名,该表存入个人档案),请导师签字后于9月30日前上交各班长处。
二、评奖选优
1.评奖依据
学校文件:按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执行。
控制系文件:依据《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见附件8)执行。
研工部通知:“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41615)
请各研究所、班级研究生德育导师、班长和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名额分配
(1)评定对象
各项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2年硕博连读生)在学研究生,除优博资助和卓越计划之外的延期毕业学生不能参与评选。
(2)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12〕21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评选。
评审程序按《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见附件8)规定进行。
(3)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细分到相关学院(系),请仔细阅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9)(待更新)。所有评上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注:部分设奖单位有特制的评奖表格,评上该专项奖的研究生请按设奖单位的特制表格填写),请下载“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0,一式两份),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一起上交学院(系)。
少数民族学生可优先申报光华奖学金;在职生可申请光华奖学金。
需提前评比的专项奖:博世奖学金,控制系2名(可推荐3人参加学校评选,3选2,奖金额度,6000元)。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请欲申请此项的同学9月24日前填写申请表交到工控老楼213丁老师处,同时电子稿到dinglz@iipc.zju.edu.cn
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须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如不按要求执行,由于不符合协议和对方单位要求被取消资格的不能补报。
(4)单项奖学金
分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由学院(系)推荐,研工部评定,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认。
社会实践奖或社会工作奖在系内评出。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特殊贡献奖等,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我系最多每项可推荐1名(请欲申请此三项的同学9月29日前填写申请表交到工控老楼213丁老师处,同时电子稿到dinglz@iipc.zju.edu.cn),在推荐表上需要签署学院(系)详细推荐理由,由研工部统一评定。
在推荐单项奖候选人时要宁缺勿滥,请在系统中填写近两年获奖(奖学金、荣誉称号)情况及从事社会公益活动简况,本学年担任社会工作、参加社会实践栏目中将个人事迹择要填写。
3.荣誉称号的评定及比例
(1)优秀研究生荣誉评选比例:优秀研究生荣誉为参评人数的35%,专项奖从优秀研究生荣誉学生中产生。
(2)“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以学院(系)为单位,不超过参评硕士生的15%,博士生的10%。三好研究生从优秀研究生荣誉学生中产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学院(系)不超过参评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学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和各类学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数的15%。为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要求,明确规定担任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的研究生要纳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范畴。
学校研会、博会、校级各类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推荐认定,请按照附件6“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经社团指导教师签字、指导单位盖章、校团委社团部盖章,在9月25日前上交到党委研工部(玉泉校区教11-221室),表格的电子版请发邮件到:WL@zju.edu.cn; 经研工部审核后在网上预公布名单;被推荐的研究生在网上申请,然后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4)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参与社会实践人数的20%,择优推选,推选先进个人(参与学院(系)社会社会实践的)的需要递交1500字的总结材料给所在学院(系)。
参加学校研究生挂职锻炼、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指导教师推荐、研工部审核评定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在研工部网上公布名单后,请评上的研究生在网上申请,由各院(系)负责评奖的老师根据研工部公布的名单在评奖系统中予以确认。
(5)研究生“先进班级”的评选比例为研究生班级数的15%~20%(表格见附件7)
(6)在职生可评选所有荣誉称号,在职生的比例同非在职生,名额不能混用。
三、其他说明
(1)对于课程成绩的认定。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其他课程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
(2)在推荐各类优秀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候选人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条件评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控制系有关部门反映。
(3)所有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为准。
(4)关于奖学金兼得:
专项奖和国家奖学金只能获得一项,得专项奖或国家奖学金者不得单项奖奖金,但可得优秀研究生荣誉及单项奖(须通过学校评选)荣誉。
获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兼得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
四、组织领导
在评奖选优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意见,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和团支部的作用。在整个小结和评奖评优过程中,德育导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正、公平。由于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时间步骤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初评(9月19日-9月28日)
在学年小结的基础上,由研究生本人对照各项条件,按学系规定的时间和评选办法,向班级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材料,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和附件3《浙江大学控制系研究生评奖评优申请表》,班内根据附件8规定的程序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请各班德育导师或班长将公示后的最终名单在9月29日下午15:00之前上交到工控老楼213丁立仲老师处。上交材料包括附件4《控制系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汇总表》、附件5《奖学金候选人、荣誉称号初评名单汇总表》和每位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申请者的附件2、附件10(含证明材料)。
2、所内系内评审
根据《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2013年3月修订,见附件8)规定进行(除提前进行的专项奖学金外,在10月上旬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3. 学系汇总公示(10月11日-10月15日)
由学系研究生思政办公室负责汇总候选名单,在学系范围内预公布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对反映的异议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后确定的获奖同学(各类奖学金和荣誉),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说明待更新。并导出登记表,登记表打印导出为:点击申请表维护,点击学号,弹出页面后,点击打印。
各班班长在10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学年小结、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登记表上交工控老楼213丁立仲老师。上交时须报以下材料:
(1)获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研究生的《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打印稿);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学生个人上交以及逾期上交不予接收);
(3)《国家奖学金评审登记表》(根据学校要求可能提前上交);
(4)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电子稿和打印稿,博世奖学金需要提前交);
(5)申报先进班级的,上交先进班级申报表(附件7)。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6)单项奖学生除登记表外,另写字数不超过200字的个人事迹说明,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备注栏目中填入。
5. 上报(10月15日)
学系完成研究生个人小结和各项评奖选优推荐工作,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面确认通过相关奖项的学系推荐者。将申报各类奖学金的研究生的评奖评优登记表,部分专项奖申报专用表格;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类奖学金汇总表、获奖研究生名单的文本稿,由学系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后上报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丁立仲,地址:工控老楼213室
联系电话:87951802,电子邮箱:dinglz@iipc.zju.edu.cn
2013年9月19日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控制系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汇总表
附件6:校级社团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7: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班级申请表
附件8:浙江大学控制系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9:浙江大学20121-201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比要求和介绍
附件10: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1:控制系专项奖学金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