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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控制系关于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29 来源:bkssz 编辑:xzh 访问次数:2537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148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三、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2人 国家助学金名额:38人
四、评选和奖励办法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同时填写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向学系提出申请。请同时上交打印表格和电子表格。打印稿上交地点: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13 徐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uzhen0714@zju.edu.cn,邮件标题:如,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姓名。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1日)。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系对申请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
五、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文件原来的格式,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的打印稿以减少材料体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予以退回重填。
 

附件1: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