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经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浙江大学控制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1年9月修订)计分办法中的“浙江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的软件专利计算分值为10,同一专利不重复计算”中的“软件专利”等同于“软件著作权”,可以加10分,特此说明,请各班评奖小组遵照执行。
控制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201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