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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2008-200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9-30 编辑:lzding 访问次数:1226

各位同学:

根据刚下达的《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09243号),《关于下达200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09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09188号),《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08-2009学年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5.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校根据我系本学年度奖学金参评人数分配名额4人。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的比例,在原来3%的基础上,根据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相应增加。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1)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需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向学系申请(申请材料要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书面材料送紫金港校区蓝田6舍211或玉泉工控老楼213,电子文本发到邮箱地址dinglz@zj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时间:10月12日下午5点)。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学系根据评选要求,推荐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上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处。

附件:

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控制系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