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大学生的心理咨询需求,决定从2009年5月18日起,试行心理咨询预约服务工作制度。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预约咨询的咨询点
1、紫金港校区心理咨询点(学生活动中心316、318室和医学院大楼417室),玉泉校区心理咨询点(永谦活动中心A座303室)、西溪校区心理咨询点(心理系大楼106室)、华家池校区心理咨询点(教学大楼512室)实行预约咨询制度,具体预约方法在第三项详细说明。
2、其他心理咨询点的预约服务制度有所区别,具体为:紫金港校区医院心理咨询点(201咨询室,朱婉儿咨询师)和华家池校区医院心理咨询点(姜乾金咨询师)的心理咨询门诊,通过81938393电话预约。紫金港校区医院心理咨询点(208咨询室,陈美妹咨询师)、玉泉校区医院心理咨询点、西溪校区医院心理咨询点实行挂号就诊制度。
二、实施预约咨询的工作原则
1、各咨询点咨询教师的值班安排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学工部)与各心理咨询教师协商确定。学工部按此确定的值班表接受学生的咨询预约,负责与咨询教师联系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给咨询学生。
2、咨询教师按照预约案例优先安排的原则,为学生提供日常心理咨询服务。
3、没有确定预约咨询任务的咨询师,按照原定安排值班,以接待没有预约而临时来访学生。
4、咨询师在正常值班时遇到临时来访而情况紧急的学生,应优先处理情况紧急的案例。无法立即处理该案例的,应当报学工部,由学工部协助处理。
5、决定寻求心理咨询服务的学生,应明了预约案例优先安排的原则,一般情况下应主动提前预约。紧急情况可以随时与学工部联系,由学工部负责安排咨询教师接待咨询。
三、心理咨询预约方法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学工部)开设两种咨询预约途径,即电话预约和电子邮件预约。具体预约方式如下:
1、电话预约。需要安排心理咨询的学生,可拨打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电话88206284,由工作人员协助预约咨询时间、咨询地点和咨询教师。
电话预约服务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电子邮箱预约。需要安排心理咨询的学生,可以填写《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请从本通知附件处下载),发送到电子邮箱xlzx@zju.edu.cn,由工作人员协助预约咨询时间、咨询地点和咨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