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思政 > 日常通告
【通知】关于做好控制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比赛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9 来源:控制学院团委 编辑:lintianyi 访问次数:454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控制学院对双创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立项、辅导、赛事协助及落地扶植等相关工作,更好地备战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双创中心计划对学院未来1到2年内进行双创类孵化及研发项目进行梳理和推荐,通过不同层次项目沟通协作,进一步开拓学科建设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让更多在校师生和校友院友受益,现邀请各位老师、学生及校友加入学院年度双创孵化库,并请填写信息链接:https://jinshuju.net/f/exbg9p,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同时留意2023-2024年“中电海康杯”硬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及“蒲公英”、“互联网+”、“挑战杯”、“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赛”等,并及时递交相关专项比赛材料。

请有意向进一步参赛或孵化的老师、同学和校友加入钉钉交流群,有关比赛的资料、培训、通知等将在群内发布。“互联网+”、挑战杯参赛要求详见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109122613.jpg

 

附件一

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二、赛道设置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含国际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等。

三、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参赛项目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发展要求,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项目应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项目特点,分为以下六类:

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本科生初创组、研究生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国际赛道参赛组别和对象: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参赛对象需要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二)红旅赛道。参赛项目要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助力“新农村、新农业、新农民、新生态”建设,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项目报名时,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

公益组。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创意组。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创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产业命题赛道。企业命题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战略新兴产业方向,围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对应的产业和行业领域,基于企业发展真实需求进行申报,发布命题;参赛师生团队选择并针对命题提出符合要求的解决对策、方案(含商业模式,期间可与命题企业对接需求)。企业命题申报、发布时间和参赛团队参赛报名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二

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202361日以前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类别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三大类。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仅限本专科生。作品类别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品。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三)科技发明制作类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即20236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本校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即20236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后续则不可申报。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附件三

历年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授奖名单

https://mp.weixin.qq.com/s/A6a7pcjp-3QCEIdB5tCHDA

参考资料-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线上赛事比赛结果

https://cy.ncss.cn/information/2c93f4c682872dbb01849802948e17dd

参考资料-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www.gov.cn/xinwen/2022-04/13/content_5684975.htm

参考资料-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章程、评审规则、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pdf



 

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团委

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双创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