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立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本实施细则将用于2022-2023学年起的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记入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归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荣誉称号评选、毕业生鉴定以及升学和就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依据。
根据《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重要党政文件实行发文公示的通知》(控制学院发〔2019〕10号)文件精神,现将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面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2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反馈至https://jinshuju.net/f/y41Fls,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姜舒扬 邮箱:jiangshuyang@zju.edu.cn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感谢广大师生对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关注和支持。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