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形势与政策Ⅱ》课程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教学目标
引导广大学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主动承担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牢固树立远大抱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
二、课程设置
《形势与政策Ⅱ》是全体本科生的必修课程,修读时间为第二、三、四学年。课程修读采用模块化教学,满足各学年考核要求并经学院认定,在第四学年春夏学期给予相应的成绩,计1个学分。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认定如下:
模块 | 分值 | 上限 | 备注说明 |
学科报告 | 1分/次 | / | 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
时政报告 | 2分/次 | / | 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
就业报告 | 1分/次 | / | 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
实践学习 | 2-4分/次 | 每学年不超过6分 | 院级参观走访、志愿服务等活动,个人自行申报 |
支部活动 | 1分/次 | 每学年不超过4分 | 各团支部自行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 |
报告感悟 | 2分/次 | 每学年不超过4分 | 具体活动具体通知 |
三、考核要求
1.第二、三学年:每学年均需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当学年获得8分则学年考核合格。
2.第四学年:需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当学年获得5分则学年考核合格。
3.最终成绩:三个学年考核均达到合格,或总积分达到21分及以上,课程成绩认定为合格。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