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创新创业团队: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即日起开始报名。本届大赛以“我敢闯、我会创”为主题,主体赛事将囊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与我校相关的赛道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现将有关申报参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基本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参加“红旅”赛道的项目,必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高教主赛道项目要求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原国际赛道并入高教主赛道,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3类。海外类不再代表双学籍。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重要行业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高教主赛道 | |||
组别 | 项目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其他 |
创意组 | 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
初创组 |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 |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1.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
成长组 |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 | 1.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 |
师生共创组 |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 | 1.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1.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要求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是大赛举办的同期实践活动,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做好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特别是52个未摘帽贫困县的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展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途中敢闯敢为的青年力量。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简称“红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大赛“红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2.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 |||
组别 | 项目要求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其他 |
公益组 |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
商业组 |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
第六届省赛设置国际赛道,邀请全球创新创业优秀青年共同参与盛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国际融合发展。国际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留学生和在海外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其中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项目允许不超过2人中国籍学生参与。国际赛道项目不分组,可不参加校赛,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赛复赛阶段,并单独设奖。
五、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7月10日)。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并上传创业计划书文本、PPT等材料。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各参赛团队报名前务必仔细查阅附件《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按操作步骤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和项目报名。已参加浙江大学第十二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均要求报名参赛。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查看大赛官网常见问题解答,链接为http://cy.ncss.org.cn/problem,或咨询校团委科技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建议各参赛团队指定一人负责注册、报名。
项目一旦创建完成无法修改项目名称,如果需更改项目名称,要删除项目重新创建。(如果项目已通过审核进入校赛或者省赛,删除后项目会回到待审核状态。请谨慎操作,删除项目前须及时和学校或者省里联系,以便在删除项目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可以再次进行审核,以免影响项目参赛)。
2.校级选拔(6-7月)。学校推荐至省赛项目原则上将从浙江大学第十二届“蒲公英”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项目选拔。同时欢迎各院系推荐往届未获国赛金银奖的大赛项目和其他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如有未参加“蒲创”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请直接进行系统报名,并填写《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附件4),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科技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请各院系在6月25日前将此类项目的报名表、商业计划书、网评PPT发送至邮箱zjusast@163.com。请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加入QQ群:第六届“互联网+”浙大交流群(1043455061)。
3.省赛(7-8月)。7月25日-8月10日将进行省级复赛,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8月下旬将进行省级决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决出省级金、银、铜奖,以及推荐至全国决赛项目。
4.全国总决赛(2020年11月上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六、宣传发动
请各院系、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本届大赛要求的优质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在做好在校学生创业团队的宣传发动工作之外,请务必高度重视做好毕业5年之内创业校友的参赛组织工作,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加大赛。要大力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用师生创新创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精准脱贫扶贫。
七、其他
1. 请各院系学园积极发动项目报至大赛系统,包括:历届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等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科研实践项目,各类学科竞赛和校友创业大赛、创业点子秀等赛事项目,校内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和众创空间入驻项目,暑期/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第一课堂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公益服务类社团内部孵化项目,教师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等。
2.参赛获奖激励政策可参考《浙江大学“挑战杯”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管理办法》(“互联网+”省赛、国赛奖励政策参考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3.有问题可自行查询大赛官网常见问题链接:http://cy.ncss.org.cn/problem,也可联系各学院(系)、学园负责科技与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附件1),或联系校团委科技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
任 帅 0571-88206671 renshuai1993@zju.edu.cn
洪 叶 17767064799 hongy@zju.edu.cn
李梓瑞 18867117723 lizirui@zju.edu.cn
附件1:各学院(系)、学园负责科技与创新创业工作负责人通讯录.xlsx
附件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浙江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