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相关要求,结合学院院级团委与基层团支部实际情况,现推选推优时间已满一年的积极分子参加发展对象答辩,考察通过名单公布后入选人员列为2020年春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人员。本次答辩人资格限定在应为参加过2019年上半年推优或2018年下半年浙大组织的研究生积极分子成员,请各个团支部核实资格名单并及时报送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完成资格审核),由被推荐人所在支部党支部书记向基层班级、团支部、及本人了解培养考察情况,并在4月1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该链接:https://jinshuju.net/f/0USVbR
答辩流程:
1、院级答辩时间为本周三晚:进入指定的钉钉群(群号:30801869),在答辩前2分钟会接到会议邀请由主持人拉入会议室。每人答辩时间6分钟分三个方面阐述个人情况然后回答提问;回答提问5分钟,可使用PPT:
2、三个方面主要答辩阐述内容:a 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的党团活动情况。b 对党的各方面的了解党的理论、政策、制度以及校史校情等。c 工作业绩,请重点论述在学业与非学业领域参与或组织相关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
3、如已通过答辩尚未发展,可免于本次答辩,直接成为发展对象。答辩通过者,应按时参加校级和院级培训(校级培训班开始时间另行通知),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情况。团支部书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选派认真负责的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前期培养联系人,并从其成为积极分子开始填写相关内容至整个发展对象培养结束。党支部书记应密切关注该批人员并配备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入党介绍人(建议人员尽量不变更),按照入党相关流程准备材料,材料信息可参考《控制学院学生积极分子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附件:
1、《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2、 关于答辩资格:如果无突出表现,本科阶段积极分子培训经历都不延续计算,在写过入党申请书6个月后,且在控制学院研究生阶段被积极分子推优的情况下,积极分子培训期要满1年才有发展对象答辩资格。其次,如果积极分子晋升为发展对象的答辩第二次没有通过,那么要重新参加推优。
3、控制学院学生积极分子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55854&object_id=113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