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要求,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高质量创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为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任务。面向全校培育创建首批10个左右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和一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周期为一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全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一)培育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
申请标杆院级党组织的单位要严格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级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本单位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院级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三次以上总体评价等次为“好”;所在单位多名师生获评校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所在单位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院级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近年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所在单位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级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培育创建“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申请样板支部的基层党支部要严格做到“七个有力”。重点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一般应获评优秀“五好”党支部且在2018年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中评定等次为“优秀”。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近年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三、组织实施
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按照申报认定、创建达标、巩固验收三个步骤开展。
(一)申报认定
院级党组织应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建“双创”工作,确定本级党组织及基层党支部申报意向。参与申报的党组织对照《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1年建设周期内的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按类别分别填写《浙江大学院级党组织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详见附件3)和《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详见附件4),于2019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党委组织部。各院级党组织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单位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择优向学校党委推荐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结合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工作实际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公示后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入选教育部首批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当然入选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二)创建达标
入选的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按照《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院级党组织”,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并在2019年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中评定等次为“优秀”。成果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三)巩固验收
入选的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应于2020年4月底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学校对标杆院级党组织、样板支部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性考核评估。验收合格的,深化宣传推广。
四、工作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全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级党组织、样板支部的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各院级党组织要统筹各种资源和力量,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去,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一清,办公地址:紫金港校区纳米楼509A,联系电话:88981296,电子邮箱:zzk@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院级党组
织).doc
2.浙江大学新时代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
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