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通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学生思政 > 日常通告
(研)2018年春夏学期未注册学生情况通报
时间:2018-03-03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652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5〕123号)相关条款规定,除公派出国交流外,不能按时进行学籍注册者应当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导师签字后并递交到系研究生科批准。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请同学相互提醒。


 1、根据《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无故旷课、无故迟到注册、请人代注册、代他人注册”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资格。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所以,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各位同学应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按学校规定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如有学生证车票减免优惠卡充磁不足,请同时校验办理,以免造成暑假乘车问题。


 2、补注册方式和时间请见:(研)关于研究生寒假放假及春学期开学注册的通知(2018.1),公派出国和休学人员在出国和休学期间无需注册。拟办理春夏学期开始的休学或延期同学,应先办理注册手续。已请假同学请及时携带学生证到研究生科盖章。


 3、根据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退学(参见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当学期回原工作单位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当在开学后1个月内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研究工作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妥相关手续后再予注册。


 4、未注册名单(见附件)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控制学院研究生科 控制学院思政科

2018.03.03

附件:


未注册人员:

weizhuce.png


因公出境、委托培养超期及已办理休学人员名单:

yingon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