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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23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1812

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2017年夏季我校将有59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31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离校,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或进一步学习深造。各部门、学院(系)、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尽心尽职、互相配合,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关心勉励的校园氛围,热情欢送毕业生离开母校,踏上人生新的旅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

         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分校区进行,各校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校区毕业生离校工作。各校区之间的协调和全校的组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日程安排

        621日前:研究生与本科生到各校区医院进行毕业体检(详见各校区医院安排)。

621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

628日前:完成毕业生学位审核。

62028日:进行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毕业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2630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29日前:毕业生到各学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629日: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30日:夏季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713日:毕业生离校。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1.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或“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毕业生到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3.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打印离校手续单,交由本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后,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

4. 毕业生须在离校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安全保卫处网站《关于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出的通知》(http://bwb.zju.edu.cn/2017/0612/c2707a515604/page.htm  。

四、毕业生档案交寄

各学院(系)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务必于737日工作时间将毕业生档案交至后勤集团通信管理服务中心各校区邮政部寄送。

请各学院(系)认真安排,务必在上述时间内交寄毕业生档案。

五、托运行李

1.紫金港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文化广场(顺丰快递);青溪二舍地下车库(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供应邮政、铁路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高国强,联系电话:8820882015088673967;惠余佳,联系电话:1375713566088208820

2.玉泉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3-4舍之间;快递公司:顺丰快递、中国邮政、中国铁路。现场供应邮政、铁路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侯占斌,联系电话:8795261218958087918

3.西溪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西溪校区北园篮球场(顺丰快递,如遇雨移至19幢学生宿舍自行车库);西溪校区北园食堂门厅(中国邮政),现场供应邮政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柴佳伽,联系电话:8827335713675816920

4.华家池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二食堂广场(顺丰快递、中国邮政)。现场供应邮政托运包装箱袋。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丁臻红,联系电话:8697134213588855020

5.之江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顺丰快递、中国邮政)。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邵丽娟,联系电话:8659271215715762768

6.舟山校区

托运办理地点:遵义南楼底层3号(顺丰快递、百世汇通)。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陈张弦,许华君,联系电话:1386722808813750880220;联系人:邹孝南,联系电话:18768010256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经费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归还或出具经费负责人的证明调整借款人姓名;学费、住宿费未缴清的登录http://pay.zju.edu.cn缴费。缴清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2.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http://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21日前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4.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各学院(系)要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毕业教育及安全教育,确保离校期间良好的教学秩序。

延期毕业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5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的应届毕业生,暑假期间不安排住宿,行李自行保管。如确有需要,可在离校前向校区宿管办申请暑期住宿,或将行李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安排的房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与房地产管理处联系行李存放事宜。

6.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7.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

8.毕业生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拍摄毕业照,并将毕业照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9.各学院(系)欢送毕业生活动费用及拍摄毕业照费用等,根据毕业生实际人数以学院(系)为单位按每人10元标准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领取。

10.所有毕业生无需到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毕业生的杭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于831日终止。

延期毕业的学生:统一由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于820日办理续保,并于9月委托银行代扣参保费60/学年(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由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代扣)。不愿续保的学生请于720日前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19号学校医疗保险办公室窗口办理退保手续。

11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除本文规定之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附件:1部分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安排

2欢送2017届毕业生标语口号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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